2010年7月20日

Q:我談好價格,決定和解要注意什麼??

A:
1. 假如還沒出庭過,不知道原告代理人是誰,最好直接約在那家廠商那裡,要確認你的錢給對的人。想知道告你的人是誰,可以問警察,警察跟他們都很熟的啦!!因為類似案子都辦過很多了!我還看過警察直接從手機電話簿查代理商法務的電話,所以問警察准沒錯!
2. 要拿到兩樣東西1.和解書2.撤回告訴狀。對方要蓋公司大小章,假如不知道廠商的負責人地址這些,可以上網查詢,看看是不是真的負責人蓋章。和解書上面要載明已付和解金XX萬元整,最好請拿錢的人親自簽名簽收。再來注意撤回告訴狀上面廠商請求什麼,最好請他請求”不起訴”,次之是請他請求緩起訴,雖然真的不起訴的機率不高,但是總比沒請求好。
上網查代理商公司的負責人資料可上—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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