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Q:需不需要請律師??

A:
假如你是只有上網賣幾片盜版,應該是不需要,律師很貴,不管請律師陪你去警局還是請律師出庭,都很貴,出庭價格一次5~6萬,陪作筆錄一小時費用6000元(這是我打聽到的,大家仍可多方打聽,律師收費也是有彈性的)。我是建議乾脆拿這筆要給律師的錢賠給代理商,還比較省事。雖然請律師比較懂法律,但這種案子幾乎都是被告被判刑,所以如果去問律師,他一開始一定說對你案情不清楚,不能提供建議,等你委託他,他弄清楚你的案情,也常會叫你和解。(要和解還花錢請律師幹嘛???)
所以啦,除非1.你賣很多光碟,案情複雜2.你錢很多,是有錢人,那你就一些錢給律師賺吧!!
台北律師公會-公會章程-第七章酬金,有列出參考酬金,想請律師的人參考一下
http://www.tba.org.tw/index/regulation_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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