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就這個問也請教過律師,律師說只用電話通知沒效力,請警察發通知再去,這個建議把我害死!你是可以要求警察發書面通知,警察也真的會發,但是你讓警察越麻煩,就越有可能惹毛警察。建議你不要請他發通知,直接約好你可以的時間就去警局作筆錄,因為發通知也沒啥咪用處,還是一樣要乖乖帶著身分證,存摺去做筆錄。而且你越不配合,警察還是有很多武器可以使用,像你如果不帶人家匯入的帳號存摺給他,他就會發文去你存款銀行要求調查你的往來明細。你不去作筆錄,他發通知兩次,就可以拘提你。萬一他是衝到你上班的地方拘提,那後果請自行想像!!!而且他還有一個武器,就是搜索你的住家、公司…等,只要他認為你還有更多盜版DVD藏匿之處,他都有可能申請搜索票去搜索!!雖然報紙寫說現在簽發搜索票比較嚴格了,但是那是報紙寫而已,事實是,依然有很多網友被搜索!所以千萬不要以為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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