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Q:在偵查庭能作什麼?

A:所謂偵查庭,就是檢察官調查案件的庭,檢察官會傳喚你和告你的廠商,這個階段最重要的是爭取緩起訴或是不起訴,有的檢察官會很明白告訴你沒有和解不可能緩起訴,所以我才說既然已經會破財了,不如早點和解,因為早點和解會讓檢察官認為你有誠意有悔意之類的,緩起訴的機會比較高,不過也有聽說有比較好的檢察官還會幫被告跟廠商說和解金少一點的,但是這種好心檢察官很稀有的啦!遇上了真的是祖上積德。如果想賭賭看,可以先去一次偵查庭,看看檢察官態度再付和解金,不過假如你是有前科或是是特殊工作例如公務員、職業軍人等等,最好在偵查庭前先和解掉,因為檢察官有時候會問你做什麼工作,看檢察官,有的問得很細,問你在哪一家公司上班,假如你說在聯發科,你覺得廠商不會獅子大開口嗎??假若在偵查庭前和解,廠商庭上當場給撤回告訴狀與和解書,通常一次的偵查庭就結束了,比較省時間,跑法院實在是很痛苦的事情,而且你是被告是犯人,檢察官是在訊問,大部分都很兇的,是很痛苦的事!
不起訴:這是這棒的,什麼事都沒有
緩起訴:在一定期間內緩起訴,這段期間內不能有其他案件被判刑或是違反緩起訴的規定。
假如檢察官不願意給你緩起訴,那接下來就等被起訴,案件會移送到法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