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Q:我住在北部,但是是屏東啊中南部的警察通知我去作筆錄,請問可以將案件移轉到我的戶籍所在地的警局嗎??

A:就這個問題問過律師,律師都跟我說可以,但是差點被他們害死,因為打電話要求警察移轉,反而惹毛警察,而且堅持不願移轉。我告訴大家,警察絕對不會移轉的,除非你是有力人士,因為誰移送地檢署誰就有業績,事關警察的業績,誰會願意平白把業績送給其他分局???所以是哪一個警察通知你,就乖乖去那個警局作筆錄,沒得選!
對警察來說違反著作權案件,根本就是天上掉下來的業績,因為包抓公司or代理商都抓到嫌犯了,對警察來說,根本不用去抓嫌犯,只要打電話叫你去做筆錄,打打公文,就有績效,比出生入死去抓強盜輕鬆太多了。

2 則留言:

  1. 黃xx先生您好:
      台端致署長信箱表示居住臺南,因路途遙遠,不克前往位於新店的保智大隊專案三分隊製作筆錄1案,基於便民原則,本案件承辦人員(隊員陳xx)將親至臺南與您製作筆錄,故須詢問台端何時有空?以及台端方便就進前往之當地派出所為何?以便本中隊將此訊息轉知案件承辦人,您可直接電洽本大隊第一中隊業務承辦人:楊xx,聯絡電話:(02)86688977#13或案件承辦人陳xx,聯絡電話:(02)22150711#5139。

    依照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我用要到了.若是自認案件自己無過失的話
    自己請警方到你的戶籍地幫你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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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也不一定,我是涉違反著作權法,因為我事前看到這篇文章,所以我並不敢提出要求移轉,倒是警察電話裡先問我住哪裡,反而主動請高雄的同事幫我做筆錄,雖然要去做筆錄很緊張,還是不要先自己嚇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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