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Q:應該要和解嗎??什麼時候和解比較好?

A:如果你只賣1片,又沒有前科,強力建議你和解!因為只賣一片情況,通常只要和解就可以緩起訴,也有可能不起訴,不過機率很小,除非你遇到天使般的檢察官!不和解的後果就是依法辦理=起訴,不要懷疑!!!不和解而能夠緩起訴,只有一個可能,你又遇上天使檢察官!什麼時候該和解,這個問題也請教過律師,又被律師害一次!!律師說:任何時間都可以和解!但是要告訴大家,越早和解越好!至少要在偵查庭開庭前or被檢察官起訴前。一樣要付錢,晚一點付得不到好處,反而檢察官會說你沒有悔意。有聽過網友在偵查庭前就和解,廠商撤回告訴,結果被不起訴處分,當然這是很難得的,這個檢察官是天使。但是早和解,會被認為你有悔意,所以從輕發落機會高一點。為什麼強力建議大家和解,因為不和解結果代價更高,只要不和解,都會被起訴,起訴最輕判6個月,最輕喔!!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罰金一天1000元,所以6個月要付罰金18萬元。假如超過6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那意思是你就要被關!!除非法官給你緩刑!!但是你要賭機率,萬一遇上魔鬼法官,不給緩刑也有可能,那被判7個月以上就要坐牢,不是沒有可能性!而且,除了繳給政府的易科罰金,廠商一樣會連帶請求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目前案例雖然有僅僅賠1仟多元的,但是大多數都賠2~3萬是大宗,國小數學會算吧!18+2=20萬,不和解的代價是20萬,外加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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